广州增城区拉森钢板桩施工监理旁站发现问题不整改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5-11-03

在广州增城区的各类基坑支护、河道整治及地下管廊等工程中,拉森钢板桩因其施工便捷、止水性能良好、可重复利用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临时支护结构。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在旁站过程中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未按设计要求或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的问题,且对提出的问题拒不整改,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对此类问题必须采取系统化、制度化的处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可控。首先,监理单位在旁站过程中发现拉森钢板桩

在广州增城区的各类基坑支护、河道整治及地下管廊等工程中,拉森钢板桩因其施工便捷、止水性能良好、可重复利用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临时支护结构。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在旁站过程中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未按设计要求或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的问题,且对提出的问题拒不整改,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对此类问题必须采取系统化、制度化的处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可控。

首先,监理单位在旁站过程中发现拉森钢板桩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如桩体倾斜、接缝不严密、打入深度不足、锁口变形、垂直度偏差超出允许范围、未按方案施打顺序施工等,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明确指出问题所在、违反的规范条款以及整改要求和时限。该通知单需由项目总监签发,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形成正式的监理文件记录。

若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监理单位应升级处理程序。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相关规定,监理有权对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或拒不整改的行为采取进一步措施。此时,监理单位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责令相关工序或整个分项工程暂停施工,防止问题扩大。同时,应将情况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并建议其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强调履约责任和质量安全底线。

在施工单位仍拒不配合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应启动报告机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监理有义务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书面报告。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的质量安全监督站具有执法权,接到报告后可依法介入调查,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信用扣分甚至行政处罚。这种外部监管力量的介入,往往能有效推动问题解决。

此外,监理单位还应加强现场证据留存。对于发现的问题,应通过拍照、录像、测量记录、会议纪要等方式完整保存原始资料,作为后续处理的依据。例如,若钢板桩垂直度偏差超过1/150的设计要求,监理人员应使用全站仪或经纬仪实测数据并记录在案;若锁口连接不紧密导致渗水,应拍摄渗漏点并标注位置。这些资料不仅用于内部管理,也可作为向主管部门提交证据链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管理机制角度出发,建设单位也应承担起主体责任。在合同管理中,应明确约定施工单位对监理指令的响应义务及违约后果,如拖延整改可处以经济处罚、影响进度款支付或列入黑名单等。建设单位在收到监理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邀请设计、勘察、施工及监理单位共同分析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已施工的钢板桩进行承载力、完整性或止水性能检测,确保结构安全可靠。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施工单位之所以对监理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往往源于对工期压力的过度焦虑或对技术标准理解不到位。因此,监理单位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应注重沟通与技术指导。可通过组织技术交底会、现场示范操作等方式,帮助施工人员理解规范要求和施工要点,提升其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从而减少因误解或操作不当引发的质量问题。

最后,建立长效预防机制至关重要。建议在项目前期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时,针对拉森钢板桩施工设置关键控制点和旁站计划,明确验收标准和检查频率。同时,推动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应用,如使用智慧工地平台实时上传施工影像和监测数据,实现全过程可追溯,提升监管效率。

综上所述,面对广州增城区拉森钢板桩施工中监理旁站发现问题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情况,必须坚持“发现问题—书面通知—停工整改—上报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闭环管理流程。唯有通过制度约束、行政监督、技术支撑与多方协同,才能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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