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州越秀区的城市建设过程中,临时用房的搭建是许多工程项目不可或缺的一环。尤其是在深基坑支护、河道整治、地铁施工等工程中,拉森钢板桩作为一种高效、可重复使用的围护结构材料被广泛采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或赶工期,存在未经审批擅自使用拉森钢板桩搭建临时用房的情况,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城市规划和建筑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还可能对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因此,如何科学、合规地调整此类违规行为,成为当前城市管理亟需解决的问题。
首先,必须明确拉森钢板桩的设计用途与临时用房的功能定位存在本质区别。拉森钢板桩主要用于基坑支护、挡土、止水等工程防护功能,其结构设计并不具备长期承载建筑物荷载的能力。若将其作为临时用房的基础或墙体结构使用,极易因受力不均、基础沉降或腐蚀老化等问题引发坍塌风险。此外,这类用房往往缺乏消防通道、应急疏散设施及必要的水电配套,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和《临时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JGJ/T188)的相关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针对已发现的违规搭建情况,相关部门应采取“分类处置、限期整改、依法追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于尚在施工初期、结构未完全成型的项目,应立即责令停工,拆除违规使用的拉森钢板桩结构,并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提交符合规范的临时用房设计方案,经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继续实施。对于已经投入使用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临时用房,应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制定详细的拆除和转移方案,同步督促企业落实工人安置措施,避免因强制拆除引发社会矛盾。
在整改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支持。例如,推广使用标准化装配式彩钢活动板房,这类房屋具有安装便捷、可回收利用、防火性能好等优点,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临时建筑的技术标准。同时,鼓励企业采用模块化集成房屋系统,提升临时用房的安全性与舒适度。对于确有特殊施工需求、需利用既有围护结构辅助搭建的情况,应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专项论证报告,明确结构安全性、使用期限及监测措施,并报属地住建部门备案审查,实现“特事特办、合规可控”。
从管理机制上看,越秀区应进一步完善对临时用房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一是强化源头审批,将临时用房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施工许可的审查范围,杜绝“先建后批”现象;二是建立动态巡查机制,依托街道城管、社区网格员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开展工地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三是推动信息化监管,利用智慧工地平台对临时建筑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状态等信息进行登记和监控,实现数据共享与预警联动。
此外,还需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通过组织培训、发放指南、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提高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与安全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违规搭建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事故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有效震慑。
总之,广州越秀区在推进城市建设的同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依法治理的原则,妥善处理拉森钢板桩施工与临时用房搭建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违规行为的及时纠正、科学引导和制度完善,既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又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与精细化管理的有机统一。未来,随着城市更新步伐加快,类似问题或将持续出现,唯有构建长效机制,才能确保城市建设始终走在法治化、规范化、可持续的发展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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