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州市白云区进行拉森钢板桩施工过程中,由于其临近通信线路或地下通信管线,为确保通讯信号的正常传输以及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施工完成后,相关单位需组织对通讯信号保护措施进行验收,并形成完整的验收记录。该记录不仅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后期运维和责任追溯的关键依据。因此,明确验收记录中的必备项,对于保障通信安全、规范施工流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程基本信息
验收记录首先应包含完整的工程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地点具体至街道及门牌号或地理坐标;拉森钢板桩施工范围与深度;施工起止时间等。此外,还应注明本次验收所涉及的通信线路类型(如光缆、电缆、5G基站信号通道等)、所属通信运营商(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或广电网络)以及受影响通信设施的具体位置与埋深。
二、保护方案与技术依据
验收记录中必须附有经审批的通讯信号保护专项施工方案。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必要时还需取得通信运营商或其授权单位的书面确认。方案内容应包括:拉森钢板桩与通信管线的相对位置关系图、施工机械选型与作业方式、振动控制措施(如采用静压植桩机替代锤击式打桩机)、沉降与位移监测布点方案、应急预案等。同时,应引用相关技术标准作为依据,例如《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 5115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以及广州市关于地下管线保护的相关管理规定。
三、现场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验收过程中需重点核查现场实际采取的保护措施是否与方案一致。主要检查项包括:
上述内容应在验收记录中以文字描述结合现场照片(可作为附件)的方式予以体现。
四、监测数据与评估报告
在施工期间,应对通信设施周边的地表沉降、水平位移及振动速度进行连续监测。验收记录必须包含监测方案、监测点布置图、监测周期内的完整数据曲线及最终评估结论。监测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数据采集频率应符合规范要求(如每日不少于1次,敏感期加密至每小时一次)。若监测数据显示位移或振动值接近预警阈值,应说明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效果。最终评估报告应由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并明确“施工未对通信设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或“影响在可控范围内”等结论。
五、通信运营商确认意见
由于通信设施属于专用资产,其安全状态需由产权单位或其授权代表确认。验收记录中必须附有通信运营商(或其委托的维护单位)出具的现场查验意见书,内容包括:现场检查时间、参与人员、检查结论(如“通信线路运行正常,无信号中断或衰减现象”),并加盖公章或由负责人签字确认。若施工期间曾发生信号异常,需详细记录故障时间、处理过程及恢复情况,并提供运营商出具的排除责任证明。
六、验收结论与签章
验收记录的最后部分应形成明确的验收结论,由各参建单位共同签署。结论内容应包括: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是否通过通信单位确认、是否同意通过验收等。参与验收的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通信运营商代表,各方负责人应在记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此外,所有验收资料应统一归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工程竣工后五年,作为质量安全追溯的原始凭证。
综上所述,广州白云区拉森钢板桩施工中涉及通讯信号保护的验收记录,必须涵盖工程信息、保护方案、现场措施、监测数据、运营商确认及验收结论六大核心内容。只有各项资料齐全、程序合规、结论明确,方可认定保护措施有效,确保城市通信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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