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州荔湾区老城区进行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或地下工程施工时,拉森钢板桩作为一种常见的支护结构形式,被广泛应用于基坑支护、河道整治及地下管廊建设等项目中。由于老城区地下管线密集、年代久远且资料不全,施工过程中极易对既有管线造成扰动甚至破坏,因此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管线保护责任显得尤为关键。
首先,拉森钢板桩施工具有振动大、挤土效应明显的特点,尤其在采用振动锤沉桩工艺时,会对周边土体产生显著扰动。而荔湾区作为广州历史最悠久的城区之一,地下埋设有大量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管线,部分管线铺设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材质老化、接口脆弱,抗变形能力差。一旦施工控制不当,极易引发管线破裂、渗漏甚至爆炸等安全事故。因此,在施工前必须对管线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各方责任边界。
在分包合同框架下,总包单位通常将拉森钢板桩的打设、拔除及临时支护工作交由专业分包队伍实施。然而,部分总包单位为规避风险,往往在合同中将“所有施工引起的管线损坏责任”一并转移至分包单位,这种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有总体管理责任,不能通过合同约定完全免除其法定职责。尤其是在管线资料提供、现场交底、监测协调等方面,总包单位应承担主导作用。
因此,一份合理的分包合同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明确管线保护责任:第一,总包单位应负责提供完整、准确的地下管线图纸和技术资料,并组织设计、勘察、管线权属单位进行现场交底。若因资料缺失或错误导致施工误伤管线,责任应由总包单位承担。第二,分包单位应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包含钢板桩布设位置、打桩顺序、振动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并报监理和总包审批。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方案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工艺或参数。第三,双方应共同建立管线监测机制,特别是在临近重要管线(如高压燃气、主干电缆)区域施工时,应布设位移、沉降、振动传感器,实时监控影响范围。
此外,合同中应明确应急响应流程。一旦发生管线异常或破损,分包单位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临时封堵、疏散人员等措施,并第一时间通知总包、监理及管线产权单位。修复工作应由专业单位进行,费用承担则需根据事故原因划分:若因分包单位违规操作导致,由其承担全部损失;若因图纸错误或现场交底不清,则由总包单位负责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分包合同存在“以包代管”现象,即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后便不再参与现场管理,完全依赖分包单位自行组织施工。这种模式在老城区复杂环境下极易酿成事故。为此,合同中应规定总包单位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其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特别是钢板桩沉桩过程中的垂直度控制、邻近建筑物与管线的动态观测等环节。
同时,建议在合同中引入第三方监测机构,独立开展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工作,包括地表沉降、深层土体位移、管线位移等数据采集。监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各方,并作为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此举不仅能提升施工透明度,也有助于在发生争议时厘清事实。
最后,从行业管理角度看,广州市住建部门已出台多项关于深基坑工程和地下管线保护的技术规程,如《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州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等,均强调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先探测、后施工”原则。分包合同作为具体执行的法律文件,应与这些法规政策保持一致,确保合规性。
综上所述,在广州荔湾区老城区实施拉森钢板桩工程时,分包合同中的管线保护责任划分不仅关乎施工安全,更涉及法律责任与社会公共利益。唯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明确总包与分包单位的权责边界,强化全过程管理与协同机制,才能有效防范施工风险,保障城市生命线系统的安全运行,推动老旧城区更新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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