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州荔湾龙津路步行街的市政改造工程中,拉森钢板桩施工作为基坑支护的重要环节,承担着保障周边建筑安全、防止土体坍塌的关键作用。然而,由于该区域地处老城区核心地带,人流密集,商业活动频繁,施工过程中对行人通行的影响不可避免。为确保施工顺利推进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出行安全与便利,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订《拉森钢板桩施工分包合同》时,必须就“行人通道”设置作出明确、具体且可操作的约定。
首先,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划分责任主体。虽然总包单位对整体工程负有管理职责,但拉森钢板桩的具体施工由专业分包单位执行,因此关于行人通道的规划、搭建、维护及拆除等事项,应在合同中清晰界定由分包单位负责实施,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监督与协调。合同中应规定:分包单位须在施工前提交详细的《行人通道专项方案》,包括通道位置、宽度、结构形式、防护措施、照明配置、导向标识布置等内容,并经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其次,行人通道的设计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临时行人通道净宽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低于1.2米,以满足双向人流通行需求。通道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设,两侧设置连续的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并加装密目式安全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同时,通道上方应设置防雨棚或遮阳棚,提升恶劣天气下的通行舒适性与安全性。上述内容应在合同附件中以技术要求的形式列出,作为验收依据。
第三,合同需明确通道的布设原则。鉴于龙津路步行街原有空间有限,施工期间应优先采用“单侧绕行+导流”的方式组织交通。例如,在钢板桩施工段落的一侧设置固定式钢构通道,另一侧则通过临时围挡封闭作业区。通道走向应尽量顺直,避免急弯或高差突变,并在关键节点设置醒目的指示牌和夜间反光标识。对于临近商铺出入口的位置,应预留合理宽度的连接口,并采取过渡坡道处理,方便顾客进出,减少对商户经营的影响。此类细节应在合同的技术附图中予以标注,并作为履约考核的一部分。
第四,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机制也应纳入合同约定。分包单位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每日巡查通道状况,及时清理障碍物、修复破损构件。遇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应提前加固通道结构并视情况临时关闭,同时通过公告栏、广播等方式向公众发布通知。合同中还应规定:一旦发生人员受伤或设施损毁事件,分包单位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建议在通道两端安装监控摄像头,实现全过程影像记录,既有利于安全管理,也为后期纠纷处理提供证据支持。
第五,合同应设定明确的工期节点与验收程序。行人通道应在拉森钢板桩施工开始前至少48小时完成搭建并通过联合验收;施工结束后,分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拆除通道设施并恢复原状路面。验收工作由总包、监理、街道办及城管部门共同参与,重点检查结构稳定性、通行流畅性及市容整洁度。若未按期完成或质量不达标,合同中应列明相应的违约金条款或扣款机制,以增强约束力。
最后,考虑到龙津路步行街的文化属性与旅游功能,合同还可鼓励分包单位在通道外观设计上融入岭南元素,如使用青砖纹饰面板、骑楼风格顶棚等,使临时设施与周边历史风貌相协调,体现城市更新中的人文关怀。此类创意性要求虽非强制,但可通过“文明施工奖励金”等形式予以激励,促进施工单位主动提升形象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在广州荔湾龙津路步行街拉森钢板桩施工分包合同中,关于行人通道的约定不仅是法律文本中的一个条款,更是连接工程建设与民生需求的重要纽带。只有通过科学规划、严格标准、责任到人和动态监管,才能真正实现“施工不阻路、便民不扰民”的目标,为城市精细化治理提供实践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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