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州海珠琶洲地区,随着城市更新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推进,各类会展场馆、商业综合体及地下空间开发项目不断涌现。在这些工程中,拉森钢板桩作为一种常见的基坑支护结构,因其施工便捷、可重复使用、止水性能良好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深基坑开挖、临时围护等场景。由于施工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许多总承包单位选择将拉植钢板桩施工进行分包处理。在此背景下,明确施工分包合同中的关键条款,特别是“会展停工条款”,对于保障工程顺利推进、规避法律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会展停工条款”,是指在施工合同中特别约定,在特定会展活动(如广交会)期间,施工单位需暂停施工或限制施工作业时间与方式的特殊条款。广州作为中国重要的对外贸易窗口,每年春秋两季举办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均在琶洲会展中心举行,吸引了大量国内外参展商和观众。为保障展会期间交通顺畅、环境安静以及城市形象,广州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通常会对琶洲片区实施严格的施工管控措施,包括限制噪音作业、控制运输车辆进出、暂停大型机械施工等。因此,承包方与分包方在签订拉森钢板桩施工合同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一外部不可控因素,并通过合同条款予以明确约定。
首先,会展停工条款应明确停工的时间范围。通常,广交会正式举办前7至10天即进入管控期,展会结束后2至3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因此,合同中应具体列明每次会展的预计停工起止日期,并约定以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同时,建议设置提前预警机制,要求总包单位在收到官方管控通知后及时告知分包单位,以便其合理安排人员、设备和材料调度,避免造成资源闲置或误工损失。
其次,关于停工期间的责任划分问题,合同应清晰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般而言,因政府行政指令导致的停工属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范畴,分包单位不应承担工期延误责任。但若合同未作特别说明,总包单位可能依据原定工期追究分包方违约责任,从而引发纠纷。因此,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写入:“因举办广交会等重大公共活动导致政府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的,工期相应顺延,分包单位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工期违约责任。”此外,还应约定停工期间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归属,例如是否保留值班人员、机械设备如何防护、临时围挡维护等内容,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
再者,经济补偿问题也是会展停工条款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虽然工期可以顺延,但分包单位在停工期间仍可能产生人员待岗、设备租赁费用、管理成本等实际支出。若合同未对这类损失作出补偿安排,容易影响分包单位的积极性,甚至导致中途退场或消极怠工。为此,双方可在合同中协商设立“停工补贴机制”,根据实际停工天数按日计算一定金额的补偿费用,或约定由总包单位承担部分固定成本。当然,补偿标准应结合项目规模、合同总价及市场行情合理确定,避免加重总包方负担。
最后,合同还应设置灵活的复工机制。一旦会展结束、管控解除,分包单位应具备快速恢复施工的能力。合同可要求分包方在停工期间保持必要的施工准备状态,确保接到复工通知后能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和设备进场作业。同时,总包单位也应配合提供必要的协调支持,如协助办理复工备案、协调场地条件等,共同推动项目高效衔接。
综上所述,在广州海珠琶洲地区的拉森钢板桩施工分包合同中,设立科学合理的“会展停工条款”不仅是应对地方特殊管理政策的现实需要,更是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合作关系稳定的重要手段。通过明确停工时间、界定责任边界、建立补偿机制和优化复工流程,能够有效降低因外部因素带来的履约风险,提升工程项目整体管理水平。对于今后在类似敏感区域开展施工的单位而言,提前将此类特殊条款纳入合同谈判与文本拟定环节,将成为规避争议、实现共赢的关键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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