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拉森钢板桩施工分包合同暴雨应急约定

发布时间:2025-11-23

在当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广州越秀区的各类市政工程、地下空间开发以及基坑支护项目日益增多。拉森钢板桩作为一种高效、可重复使用的临时支护结构,在深基坑、河道整治及地铁施工中被广泛应用。由于该类工程多为露天作业,受自然气候影响较大,尤其是南方地区雨季频繁,暴雨天气频发,对施工安全与进度构成直接威胁。因此,在拉森钢板桩施工分包合同中明确暴雨应急约定,成为保障工程顺利推进、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

在当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广州越秀区的各类市政工程、地下空间开发以及基坑支护项目日益增多。拉森钢板桩作为一种高效、可重复使用的临时支护结构,在深基坑、河道整治及地铁施工中被广泛应用。由于该类工程多为露天作业,受自然气候影响较大,尤其是南方地区雨季频繁,暴雨天气频发,对施工安全与进度构成直接威胁。因此,在拉森钢板桩施工分包合同中明确暴雨应急约定,成为保障工程顺利推进、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

首先,暴雨应急约定应明确责任主体与响应机制。在分包合同中,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需就暴雨预警信息的获取、传递及响应流程达成一致。通常情况下,总包单位负责统筹现场管理,应及时接收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黄色、橙色或红色预警,并通过书面通知、短信或工作群组等方式第一时间传达至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单位在接到预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如30分钟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加固设备设施,确保施工现场无重大安全隐患。若因信息传递延误或响应不力导致事故,应根据合同条款追究相应责任。

其次,合同中应细化暴雨期间的停工标准与复工条件。例如,当降雨量达到每小时5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造成基坑积水深度超过设计警戒线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此时,分包单位应安排专人值守,开启排水泵站,防止雨水倒灌入基坑,同时对已打入的钢板桩进行稳定性监测,避免因土体软化引发滑移或倾覆。复工前,须由总包单位组织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联合验收,确认现场排水系统正常运行、边坡稳定、设备无损后方可恢复施工。此类条款应在合同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详细列明,作为双方履约的重要依据。

再者,材料与设备的防护措施也应在暴雨应急约定中予以强调。拉森钢板桩本身虽具备一定防腐性能,但长时间浸泡在积水中仍可能影响其结构强度和后续使用性能。因此,合同应要求分包单位在暴雨来临前对未施工的钢板桩堆场采取覆盖防雨布、垫高堆放等保护措施,防止锈蚀或地基沉降。同时,打桩机械、配电箱、电缆线路等关键设备应设置在地势较高处,并配备防水罩和漏电保护装置。一旦因防护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材料报废,损失原则上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除非能证明系不可抗力或总包方指挥失误所致。

此外,人员安全管理是暴雨应急的核心内容之一。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暴雨期间严禁工人在低洼地带、临时工棚或临近基坑边缘区域停留;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过防汛应急培训,并熟悉逃生路线和集合点位置。分包单位需配备足够的救生衣、应急照明、对讲机等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若发生人员被困或受伤事件,应立即启动救援预案,同时向总包单位和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补偿等,可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在合同中约定分担比例。

最后,关于工期延误与费用补偿问题,暴雨作为典型的不可抗力或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其处理方式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说明。一般而言,若暴雨持续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合理容忍期”(如连续48小时以上),且确实导致无法施工,分包单位可申请工期顺延。但须提供气象台出具的降雨记录、现场照片、监理签认等有效证据。至于由此增加的抽水、清淤、设备维护等额外费用,若原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模式,通常不予另行支付;若为单价合同,则可按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前提是已履行报批程序并获得总包单位书面确认。

综上所述,在广州越秀区拉森钢板桩施工分包合同中设立科学、详尽的暴雨应急约定,不仅有助于提升项目抗风险能力,更能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发生。建议合同双方结合工程特点、地理位置及历史气象数据,共同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并将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唯有如此,才能在面对极端天气挑战时,真正做到有备无患、有序应对,确保工程建设安全、高效、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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