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持续,广州海珠区各类建筑施工项目进入高强度作业期,尤其是拉森钢板桩施工这类户外重型工程,施工人员长期暴露在烈日下,面临中暑、热射病等职业健康风险。为保障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在签订《拉森钢板桩施工分包合同》时,必须将夏季防暑降温措施作为重要条款进行详细约定,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
首先,合同应明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防暑降温工作中的责任分工。总包单位作为项目整体管理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防暑支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设置遮阳棚、配备移动式喷雾降温设备、提供充足的清凉饮品和防暑药品。同时,总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落实防暑措施,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分包单位作为直接组织施工的主体,须承担一线管理责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执行高温停工制度,确保每位工人了解高温防护知识,并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其次,合同中应具体规定高温天气下的作业时间调整机制。根据广州市气象局发布的高温预警等级,设定不同的作业时段限制。例如,当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应避开中午11:00至15:00的高温时段,实行“早出工、晚收工、午间休”的弹性工作制;当气温升至37℃以上时,应暂停露天作业,确因工程紧急需继续施工的,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批,并采取强制性降温与轮岗措施。此类规定应在合同附件《高温季节施工专项方案》中予以细化,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履约依据。
在物资保障方面,合同应明确防暑物资的种类、数量及发放标准。分包单位须为每名施工人员每日提供不少于2升的饮用水或含电解质的清凉饮料,现场设置固定饮水点并保证水源清洁。同时,必须配备足量的藿香正气水、十滴水、风油精等常用防暑药品,并在工地显眼位置设立“防暑应急箱”,由专人负责管理与补充。总包单位有权定期检查物资到位情况,若发现未按约定配置,可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经济处罚或责令停工整改。
此外,合同还应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健康监测与应急管理。分包单位须建立高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基础疾病的员工进行重点监护,必要时调整岗位或暂停高温作业。每日开工前应开展体温检测与身体状况询问,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送医。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具备急救能力的人员,并与附近医疗机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生中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处置。相关应急预案应纳入合同附件,并组织全员培训演练,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教育培训也是防暑约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应要求分包单位在进场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开展夏季高温防护专题培训,内容涵盖中暑症状识别、急救措施、个人防护要点等,并留存培训记录备查。总包单位可委托第三方安全机构进行抽查考核,未通过者不得上岗。通过常态化教育,增强工人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降低中暑风险。
最后,合同应设立奖惩机制以保障防暑措施落地见效。对于严格落实防暑规定的分包单位,可在进度款支付、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反之,若因防暑措施不到位导致人员中暑甚至伤亡事故,除依法追责外,还应按合同约定扣除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并列入企业信用不良记录。通过经济杠杆与信用约束相结合的方式,倒逼分包单位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综上所述,在广州海珠区拉森钢板桩施工分包合同中增设夏季防暑专项约定,不仅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更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只有将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化,才能真正实现“安全施工、清凉度夏”的目标,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筑牢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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