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州黄埔区,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市政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及基坑支护项目日益增多。在这些工程中,拉森钢板桩因其良好的止水性能、较高的强度和可重复使用性,被广泛应用于深基坑支护、河道整治、临时围堰等场景。然而,在涉及地下水排放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依法依规申请排水许可,确保施工活动不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本文将围绕广州黄埔区拉森钢板桩施工工艺标准与排水许可申请的相关要求进行系统阐述。
首先,拉森钢板桩施工在技术层面需遵循《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以及广东省和广州市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在黄埔区的具体实施中,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地下水位情况及周边建筑物分布,科学设计钢板桩的型号、长度、入土深度及支撑体系。常用的拉森钢板桩型号包括IV型和III型,其打设方式多采用振动锤沉桩法,必要时辅以引孔或静压工艺,以减少对周边地层的扰动。
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方案中应明确施工流程:场地平整→测量放线→导向架安装→钢板桩打入→基坑开挖→内支撑安装→排水系统设置→回填与拔桩等环节。特别是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区域,钢板桩的闭合性和接缝密封性至关重要,通常需在锁口处涂抹专用防水油脂或采用棉纱填塞,以增强止水效果。
在施工过程中,若涉及基坑降水或施工废水排放,则必须依法向广州市黄埔区水务主管部门申请排水许可证。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及《广州市排水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在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前,均须取得排水许可。对于拉森钢板桩工程而言,主要涉及两类排水行为:一是基坑降水产生的地下水排放;二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冲洗水等施工废水。
申请排水许可前,施工单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第一,编制排水方案,明确排水量、水质监测指标、排放去向(如接入市政雨水管网或经处理后排入指定水体)、预处理措施(如设置沉淀池、油水分离器等);第二,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拟排放水样进行检测,确保pH值、悬浮物(SS)、石油类等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或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第三,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如流量计、水质传感器)并与水务部门监管平台联网,实现排放数据实时上传。
提交申请材料时,需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施工许可证、排水许可申请表、排水管网接驳图、水质检测报告、排水设施竣工图及运维管理制度等。黄埔区水务局在受理后,将组织现场核查,重点检查沉淀池设置是否规范、排水口标识是否清晰、防倒灌装置是否到位等。审核通过后,核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期间需接受定期监督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若施工区域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或邻近珠江等重要水体,审批要求将更为严格。此时,施工单位应优先采用“零排放”或“循环利用”模式,尽量减少外排水量。例如,可通过多级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车辆冲洗等,既节约水资源,又降低环境风险。
此外,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排水设施,恢复原状,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排水设施拆除报告。对于长期未使用的排水口,应进行封堵并报备,防止非法排污行为发生。
综上所述,在广州黄埔区开展拉森钢板桩施工,不仅要在工程技术上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确保结构安全与止水效果,更应在环境保护方面主动履行法定责任,依法申请排水许可。这不仅是合规施工的基本要求,更是践行绿色建造理念、维护城市水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参建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环保责任制,积极配合水务监管部门工作,共同推动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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