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州市开展市政工程项目过程中,涉及基坑支护、河道整治、地下管廊建设等工程时,常常需要使用拉森钢板桩作为临时支护结构。由于其施工便捷、可重复利用、止水性能良好等特点,拉森钢板桩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应用广泛。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尤其是在临近水域或地下水位较高的区域,必须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其中就包括排水许可申请。本文将围绕广州市政工程中拉森钢板桩租赁项目与排水许可申请之间的关联性、申请流程、注意事项及合规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阐述。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拉森钢板桩本身作为一种租赁使用的建筑材料,并不直接构成需要排水许可的条件。但当该材料被应用于深基坑开挖、围堰施工或河道疏浚等涉及地表水或地下水排放的工程场景时,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大量施工废水、泥浆水或地下水抽排行为,这就触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及《广州市排水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这些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或施工废水,必须依法取得排水许可证。
在广州市,排水许可由市水务局或各区水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市政工程项目若在施工期间需将施工降水、冲洗水、泥浆水等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或自然水体,就必须提交排水许可申请。而拉森钢板桩的使用往往伴随着深基坑降水作业,例如在地铁站建设、地下通道施工或河涌整治工程中,为确保基坑稳定和施工安全,需持续抽排地下水,形成一定规模的排水行为,因此必须纳入排水许可管理范畴。
申请排水许可前,施工单位应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首先是编制《施工排水方案》,内容应包括排水量估算、排水路径设计、水质检测计划、沉淀池设置、雨污分流措施、应急处理预案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若使用拉森钢板桩形成封闭围堰,内部积水排出前必须经过多级沉淀处理,确保悬浮物(SS)、石油类、pH值等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的要求。此外,还需提供施工图纸、环评批复、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支撑材料。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拉森钢板桩多为租赁形式,施工单位往往通过专业租赁公司获取桩体及打拔设备。此时,虽然桩体所有权不属于施工方,但排水行为的责任主体仍为项目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因此,即便钢板桩是租赁的,也不能免除其依法申请排水许可的义务。部分企业误以为“临时使用、短期施工”无需办证,这种认识存在法律风险。广州市水务执法部门近年来加强了对建筑工地非法排水的巡查力度,未取得排水许可擅自排放施工废水的行为,将面临责令整改、罚款甚至停工整顿的处罚。
为提高审批效率,广州市已推行“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模式。排水许可申请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系统支持材料上传、进度查询和电子证照下载。建议施工单位提前至少15个工作日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避免因审批延误影响工期。审批周期一般为7至10个工作日,视项目复杂程度可能延长。对于采用拉森钢板桩的线性工程或多个工点分散施工的情况,可按标段分别申请,也可由建设单位统一申报集中管理。
此外,合规管理不仅限于前期申请,还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监管。获得排水许可证后,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排水方案执行,定期开展水质自检,保留检测记录备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排水口标识,安装过滤和沉淀设施,并接受水务部门的不定期抽查。一旦发现超标排放或私接管道等行为,许可证可能被撤销,并依法追究责任。
综上所述,在广州市开展市政工程并租赁使用拉森钢板桩时,若涉及施工排水行为,必须依法依规办理排水许可申请。这不仅是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体现,也是保障工程合法推进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应树立法治意识,提前谋划、规范操作,与水务主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通过科学管理与合规运作,既能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也有助于维护城市水环境安全,推动广州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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